
新成立公司:首次报税需在公司成立日起18个月内完成;收到首份利得税报税表后,需在3个月内提交申报资料。同时需确定财务年度结算日,优先选择3月31日或12月31日(可享受最长报税延期,结算日确定后不可随意更改)。
非新公司:税务局将按照公司首次确定的财务年度结算日,定期发出报税表;收到税表后,需在1个月内完成申报工作。
业务不活跃报税(适配无运营公司):仅适用于无银行账户、无任何业务往来、无公司资产的香港公司。需委托香港持牌会计师出具“不活跃审计报告”,连同税务局下发的报税表一并提交,完成合规申报。
正常做账审计报税(适配有运营公司):只要公司有实际经营活动(无论是否盈利、是否有香港本地业务),均需按此方案执行。需完整整理账务资料,委托持牌会计师进行做账审计,出具审计报告后,结合报税表提交申报。
离岸豁免(适配离岸经营公司):适用于利润完全来源于香港以外地区的公司。需委托持牌会计师完成账务审计后,向香港税务局申请利得税豁免;其中,货物不经香港中转、核心运营活动不在香港发生,是申请离岸豁免的重要判定条件。
银行相关:银行月结单、银行流水明细;
业务相关:销售合同、采购合同、对应发票;
费用相关:各类支出发票(如办公费、差旅费、服务费等);
财务相关:会计三大报表(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)。
整理财务资料:收集上述必备资料,梳理公司全年财务往来,编制完整的会计账簿;
编制财务报表:根据会计账簿,编制试算平衡表、利润表、资产负债表,清晰呈现公司财务状况;
委托审计:委托香港持牌会计师对公司账务进行独立审计,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审计报告;
填写报税表:根据审计报告中的数据,如实填写香港税务局下发的利得税报税表;
提交资料:将填写完整的报税表、审计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,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至香港税务局;
缴纳税款+留存文件:收到税务局发出的评税及缴税通知书后,按期缴纳税款;同时留存好缴税凭证、审计报告、报税表等所有相关文件,以备后续核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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