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利得税:凡在香港本土经营任何行业、专业或业务,且从该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所有利润(出售资本资产所得利润除外),无论是法团、合伙商号、信托人或团体,均需缴纳利得税。税率实行两级制,有效减轻中小企业税负: 第一级税率:公司前200万港元应评税利润,税率为8.25%;
第二级税率:超过200万港元的利润部分,税率为16.5%。
薪俸税:类似于内地的个人所得税,凡在香港产生或香港地域内,因担任职位、受雇工作、取得退休金而获得的收入,均需缴纳薪俸税。通常,持有香港身份证的居民、拥有香港工作证的外籍人士,是薪俸税的主要缴纳人群。
物业税:向香港土地或楼宇的业主征收的税项。若你在香港拥有物业并用于出租,其所得租金收入,需向香港税务局缴纳物业税。
新公司第一次报税:新成立的香港公司,首次报税时间为成立后的18个月内,可自由选择报税时间;收到香港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表后,需根据选定的年结日,在规定期限内递交利得税表和审计报告。
老公司报税时间:非新成立的香港公司,需按照上一年度选定的年结日,定期完成报税工作,同样需在税务局规定的时间内,递交利得税表和审计报告。
年结日选择技巧(适配不同企业): 12月31日:适合有内地控股公司或关联公司的企业,便于合并账务、处理关联业务,可申请延期至次年8月15日申报;
3月31日:适合有员工的公司,便于申报BIR56B(员工薪酬申报表),可申请延期至当年11月15日申报。
准备资料:整理并提供公司相关资料、业务发票、购销合同、银行流水及各类单据,完成账务整理,为审计工作做好准备;
递交报税资料:在税务局规定的时间内,将审计报告与填写完整的利得税表,一并递交至香港税务局;
税务局评税:税务局收到报税资料后,将根据审计文件及报税表,对公司应税情况进行评税;
接收缴税通知单:评税工作完成后,税务局会发出缴税通知单,明确注明公司应缴税款金额;
缴纳税金:按照缴税通知单上的金额,准备好应缴税金(可通过现金、支票等方式缴纳),并递交至香港税务局;
完成报税:缴纳税金后,将收到税务局出具的缴税收据,至此,整个税务申报工作全部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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