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老板在香港公司运营中,都会踩这些合规坑,看看有没有你:
刚注册香港公司:误以为“没经营就不用管”,结果年审逾期、利得税未报,罚款先到账;
做跨境业务:审计报告不合规,银行账户被冻结,资金周转卡壳;
找低价秘书公司:税务局不认年审报告,被重点核查;
公司休眠:忘记续商业登记证,罚款阶梯式暴涨;
企业信息变更:未及时更新SCR或董事信息,被公司注册处处罚。

年审:审“公司本身”,需向公司注册处证明公司运营状态,核心是续期商业登记证、提交周年申报表;
审计:审“公司账目”,无论公司盈利、亏损还是无经营,都需由香港持牌会计师,对银行流水、合同、单据等进行全面核查,出具审计报告提交给税务局。
宽限期规定:从公司成立周年日起,往后42个自然日为宽限期,超期1天就开始罚款,拖得越久,罚款越高(从几百港元涨到几千港元);
误区纠正:① 年审不按自然年算(不是12月31日或3月31日统一办理),而是按公司成立周年日计算(比如3月注册,次年3月办理);② 42天是自然日,包含周末和公众假期,建议提前办理,预留资料补救时间;
罚款标准:第43天起自动罚款,周年申报表逾期1天罚870港元,商业登记证逾期30天罚300港元。
新注册公司:成立之日起18个月内,会收到香港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报税表;
申报要求:税表发出日起1个月内,完成填报并提交;
延期建议:首次审计时限较短,可同步申请延期,一般以首次审计报告完成日作为新的申报截止期限;
后续周期:首次审计完成后,确定财务年结日,此后每12个月为一个财务年度,循环进行审计与申报。
推荐年结日:优先选3月31日或12月31日,便于申请延期,降低逾期风险;特殊情况(如集团合并报表)可选择与关联主体一致的其他日期;
年结日3月31日:盈利可延期至当年11月15日,亏损可延期至次年1月31日;
年结日12月31日:可延期至次年8月15日;
其他年结日:须在每年4月30日前完成申报,几乎无延期空间。